企业想要获取高收益的前提条件就是:维护市场稀缺!
稀缺性包含:竞争性稀缺和非竞争性稀缺。
非竞争性稀缺是由:资源优势(如石油企业)、制度优势(如通讯企业)等非竞争性因素所带来的。
一般企业很难又用非竞争性稀缺优势!所以,企业只能够通过创造竞争性稀缺来获取更高的利润!
创新则是为企业带来竞争性稀缺优势的常用手段,包括: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等。
根据相关机构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互联网“独角兽俱乐部”榜单,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有124家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整体估值为615.35亿美元,平均估值达到49.64亿美元。
通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些独角兽们均为在商业模式上有很大创新的企业,从中我们可以看创新对于企业发展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影响到企业的估值,乃至经营业绩与经营成败。通过创新,企业可最大化发挥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与能力的作用,切入行业的高利润区,突破成长的天花板,实现跳跃式成长。
通过创新为企业带来竞争性稀缺优势后,必定会有其他企业进行模仿,如何避免稀缺优势被模仿超越呢?
通过对创新给予专利保护,可以充分利用专利特有的独占权巩固和增强企业的竞争性稀缺优势!
专利保护的作用之一是:通过阻止其他市场参与者进入相同市场,延长竞争性稀缺优势的享有时间,以获取充足的利润。
作用之二是:追究构成侵权的抄袭、冒仿者的法律责任,获取高额赔偿,以补偿因竞争性稀缺优势被打破后带来的损失,同时让侵权方付出应有的代价。
并非所有的商业模式创新都能获得专利的保护,其必须满足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根据现有的专利法理论,商业模式创新要获得专利保护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商业模式方案必须构成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以满足专利法规定的客体要求。其二是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满足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性要求。这两个基本条件是商业模式创新获得专利保护必须要经历两道关口。
存在市场需求是产生利润的根本前提,只有满足市场需求的发明创造才具有实施专利保护的必要性。
因此,是否具有市场需求是判断创新方案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的重要条件。
企业所拥有的稀缺优势并非能直接产生利润,市场营销是将稀缺优势转换为利润的关键手段,从而可以推导出:专利最根本的价值在于为市场营销服务,在市场营销中产生作用,这也是专利商业模式运营的真正核心所在,以及专利得以存在的基础。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