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被判定专利无效?
如果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授权条件,会被复审委员会判定为专利无效。那么你了解有哪些情况会被判定为专利无效、专利无效又有哪些流程呢?
--一、判定专利无效情况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无效流程
1、请求人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相关证据;
2、复审委受理该无效宣告请求后一般成立三人合议组进行审理;
3、合议组将请求人提交的请求书及相关证据转送给专利权人,指定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4、合议组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日子到复审委参加口头审理;
5、合议组主持口头审理,对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询问双方当事人;
6、口头审理结束后一段时期内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告知双方最终的结果。
国际专利申请的PCT途径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并且它还有初审阶段和检索阶段。整个过程可以在申请人的要求下长达30个月,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使申请人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去对申请国家的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进而决定是否要继续申请该国的专利。如果最终决定不申请外国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同时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不仅降低了风险,还被提供了较大的利益保障。
--可以有较长时间来筹集申请经费
申请外国专利,费用其实还是比较昂贵的。尤其是同时申请几个国家,对于申请人来说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申请人的经费不足,可以在国际申请时候通过PCT途径将主要费用的支付时间延长。根据PCT途径的规定,支付时间最长可以延长到自优先权日期30个月。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延长了支付主要费用的时间,但是这并不会影响申请人获得申请日的时间。
另,在国际专利申请成功以后,就会获得相应的专利授权,得到一个专利号。这个专利号就是“终极大Boss”,它可以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作用,申请人对外宣告自己所销售的产品已经获得专利权, 受到《巴黎公约》中相应缔约国的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仿制或者销售。同时它可以在产品上进行标记,使消费者明白该产品在技术和功能上面都占有优势,有利于申请人在专利申请的目标国内占据到更大的市场,获取更多的利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