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无效和补正意见,专利人必须知道
问1:补正通知书中,需要补正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1.无效宣告请求书未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2.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委托书中,请求人的签章与请求人名称不一致;
3.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无效宣告请求书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内容与委托书不一致;
4.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委托书中,专利权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不一致;
5.无效宣告请求书没有请求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6.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7.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没有提交委托书;
8.请求人与专利权人委托同一专利代理机构;
9.委托书没有请求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10.委托书代理权限不明确或者未指定代理人;
11.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专利权人针对委托方面的补正事宜参照上述规定。
问2: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答:1.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
3.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总结一下,可能会引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三大杀手分别是:期限限定、请求费缴纳、补正不当。
专利无效答辩该做好哪些准备?
专利无效一般是专利申请审查的过程中没有符合专利三性或者是因为专利技术与其他专利出现重复,还有是被人异议了专利,其实不管是申请的过程中还是申请已经成功的了都有可能被他人异议无效的可能。重要是如何应对专利无效,这个时候就需要做好积极的答辩了。
专利无效答辩该在向专利局陈述意见时做好哪些准备,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办理退款手续、查询邮路等,此时可进行意见陈述,用于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其办理手续是,提交意见陈述书以及必要的附件。其中意见陈述书应当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印制的表格,附件根据办理的具体事务不同而有所不同;
专利答辩的时候可以一些这些应对措施
第一、先要明确对方是以什么为由宣告你的专利无效?
第二、在搞清无效宣告理由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逐一击破对方的无效理由;
第三、不要忙于先举证,对方宣告你的专利无效,对方赋有第一举证责任,你先看对方有什么破绽,先让对方的举证和理由无效,要以攻为守,不要先防守。
如果对方的无效理由站不住脚,你就无需举证了。专利审查员接受了我们所做的答复就证明该专利还是有机会授权,如果专利审查员不接受我们所做的答复那么审查员就有可能对该答复不通过,同时又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给你再一次答复的机会,或是直接给你无效了;如果您仍想继续努力争取授权,只能通过提出复审请求来争取授权;所以建议答复、复审找专门的代理机构办理会靠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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