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首页),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其商标名称、类别、注册号、发文号、申请人名称和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上这些要求必须正确填写;
2、材料目录的内容包含商标名称、类别、注册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件数、页码、备注(是否原件/复印件)、提交签章以及提交日期,证据目录中标注的页码应与证据材料的实际页码一致;
3、申请书正文中明确了评审要求和事实理由。在事实理由中涉及的引证商标若有在先申请注册,应注明其注册号;
4、据《商标实施条例》规定,在邮戳日不清晰或无邮戳等情况下,形式审查进行时限判断方可依据文件发出之日或实际受到日期进行推算。所以代理机构理应提交信封等送达证据,直接递交的应提交现场领取的决定书或裁定书原件;
5、决定书或裁定书所载的信息需与商标评审申请人名义的一致。
6、代理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人名称、地址、国别、注册号、类别极易代理权限;
7、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附上证据目录,并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具体事实并签名盖章。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