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二、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三、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四、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商标无效主要有以上三种情况,有些坏人利用法律漏洞伪造商标持有人的印章、假冒商标持有人签名,将他人的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或同伙,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好笑,却是真实可行的,并且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例,所以大家在转让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上当。所以提醒大家‘如何找寻商标转让机构’非常的重要,记住一定要找大公司、有知名度的公司、年份长的公司,有必要的话可以亲自到代理公司审查。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