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专利权利人到底拥有哪些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4)请求保护的权利。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①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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