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很多人询问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之间有哪些本质区别?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那么,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区别:
第一、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的权利内容、功能不同。外观设计依托于产品,是一种产品装饰,它的功能更多的是给商品以美感,对于是否具有区别性并不重要,而商标的核心功能就是区别商品。
第二,获得权利的法律程序不同。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和授予只需要经过初步审查,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而注册商标必须通过实质审查,经过异议期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其审查程序较外观设计专利更为严格。
第三,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为10年,到期后不可续展。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自核准之日起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时间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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