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办理怎么做?根据欧洲专利条约,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变成一项多达30个国家生效的欧洲专利。那么,欧洲专利申请办理怎么做?
欧洲专利申请办理 欧洲专利申请办理
申请欧洲专利的流程一般是:第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以英语、法语和德语这3种官方语言之一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
申请文件一般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如果通过巴黎公约的途径,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欧洲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第二,欧洲专利局检索。欧专局通常对与申请的专利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文件进行检索,并把检索结果通知欧洲专利律师。
第三,公布专利申请。欧专局将于自优先权日(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并希望检索报告能在公布之前做出,以便申请人能作出是否继续申请程序的选择。
第四,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欧专局的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需从欧洲成员国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交纳审查费和指定费。
在提出实质审查后进入实审程序,并通常在提出实审后1~3年内收到欧专局的审查意见。
第五,欧洲专利授权。当审查通过后,欧专局将发出授权通知复印件。
第六,在欧洲成员国生效。一般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通知欧洲专利局该专利在哪些国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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