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将向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中记录了商标图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有效期、注册人信息等。
《商标注册证》是承载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证书,若申请人没有收到商标局邮寄的《商标注册证》,或者在后期使用中遗失了《商标注册证》,申请人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将难以保障,无法正常行使其拥有的权利。遗失了《商标注册证》,申请人该如何补救?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见遗失《商标注册证》之后,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证。
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补证时,需要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申请书中需填写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注册号等信息;若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具备法律效力的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收到补证申请后,将详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商标局将核对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商标注册号是否和数据库中信息相符,申请人信息是否一致,注册商标是否仍在十年有效期内等。若发现存在问题,商标局将要求申请人予以更改,否则其补证申请不予通过。
若一切顺利,商标补证大致需要三至六个月完成。申请人虽可以通过申请补证,重新获得《商标注册证》,但是期间消耗的时间、缴纳的补证费用颇为不值,申请人最好妥善管理其《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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