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同时是否能办理注销公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商标转让期间,公司是可以依法注销的,公司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当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以后,其法律自然人相当于死亡,不再具有民事资格,不存在于该公司组织,当然也就不能以该被注销公司名义来实施任何民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将会被处以假冒或假借不存在的组织名义进行诈骗等。
当然,注销登记只是该公司根据法律清算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但是登记机关对公司做出撤销设立的登记处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属于注销登记,只是说被处罚以后公司除非自动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准核注销登记前被处罚公司只是丧失经营资格,但是仍然有民事主体资格,所以,一个企业的终止以注销登记为准。
企业注销登记以后,其注册的商标是肯定有效的,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继承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取得该注册商标权,但是企业注销登记后,商标可继承时间只有一年,过了之后再转让可能就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料,审核时间更长。
一年期限内的话,只要将原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等一些文件备好,是可以继续操作的,当然其中的合法性还有待商榷。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