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作为商品标记的商标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也日趋完善。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纸质档案
商标注册纸质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1、永久保管类
(1)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更正、删减、注销、放弃、合并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
(2)商标国际注册转国内申请和代替国内注册加注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
(3)商标异议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
(4)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撤销白行改变注册事项注册商标决定书等材料。
(5)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不予注册复审、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
(6)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裁定书。
(7)注册商标争议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文件、通知书、决定书、裁定书。
(8)商标公告。
(9)商标注册簿。
(10)商标信息和程序更正单。
2、定期保管类
(1)商标异议案件证据材料。
(2)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案件证据材料。
(3)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不予注册复审、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证据材料。
(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证据材料。
(5)驳回申请材料。
(6)注册商标争议证据材料。
(7)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人民法院查封注册商标材料、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材料。
3、销毁
对保管期限届满的商标注册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根据实际延长保管期限继续保存;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当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管商标T作的领导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二、商标注册电子档案
商标注册电子档案长期保存。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商标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久以及什么情况下商标档案会被销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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