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于注册商标保护的越来越重视,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大概要经历1-2年左右的时间等待,对于申请人来说这个过程是相对不容易的,为此当我们获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候,商标注册代理提示,要特别注意避免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出现,那么常见导致注册商标注销的情况有哪些?该如何避免?
常见导致注册商标注销的情况有哪些?该如何避免?
当我们获取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因为稍不注意就可能触犯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导致注册商标被注销,下面我们看看常见的注册商标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1、因申请人的主动申请: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再需要或者是有些类目不需要该注册商标的,那么商标持有人可主动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销申请。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2、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这十二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则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期满并过了6个月的续展期,那么商标局将会对该商标进行注销处理。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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