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场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两种成都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打上一个圆圈的R符号,可能是中文的“注”,有的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TM”符号。
“TM”是英文商标的缩写。我国《商标法》没有规定“商标”标识的含义,也没有规定企业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在申请中使用该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还应当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商标受理通知书仅告知商标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商标申请,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已通过审查,可以使用。
商标受理通知书下方将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示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示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这是为了提醒企业接受商标通知书的性质。
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但尚未开始商标审查。
如果他们都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在申请中标注商标并使用商标,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因此,说“注册商标标有”商标“就可以使用”是荒谬的。
R符号和圆圈中的“注”符号均为中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志,即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并通过审查。已取得《商标注册证》,成为注册商标。
R是“注册”的英文第一个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排他性和唯一性。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或者授权,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否则将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企业能否使用还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存在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与是否添加“TM”无关。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