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法》对商标转让的规定:
1、日本的注册联合商标必须一同转让;当转让商标的指定商品为两个及其以上的,可以根据指定商品进行拆分办理,但是如果被分开的指定商品与其他商品存在相似的地方就不需要分开办理。
2、日本的商标转让业务完成之后,需要依照通商产业省的规定在日报上公布注册商标权转让的情况。
3、日本除因继承发生的商标转让外,商标权利人已经发生转移的,需要在前款规定公布一个月之后才能注册。并且当商标权属于国家、公共团体、机关组织以及其他非营利组织时,该商标权依法不得进行转让行为。
日本的《商标法》规定,只有当商标权属于个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时才能办理商标转让行为,这一点与我国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类似,集体或者公益性质团体的商标不得转让。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