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选择商标标志
《商标法》规定一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标志,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等。
此外还有一些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仅仅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等。
申请人在选择商标时,需要合理选择商标标识,避开《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例。
2、提前做好近似查询
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进行近似检索,可检索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
通过商标近似查询(社标网提供免费商标近似查询服务),我们可以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从而缩短商标的注册时间。
3、材料准备要充分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后,商标局首先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规范等。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商标局将发出补正通知书,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正,重新提交符合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严重不符合规范的,商标局将作出退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准备文件材料,减少形式审查环节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失误,从而缩短商标注册的时间。
4、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
如果未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一旦某个要素存在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无形中延长了商标的审核时间。
因此,组合商标在注册时最好分开注册,以降低注册风险,缩短商标实质审查环节的时间,从而加快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
5、积极应对商标异议
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的3个月里,随时有可能被他人提异议。商标一旦被提异议,商标申请人如果未能及时拿出相应证据证明商标的合法性,该商标就会被驳回,不予注册。所以,建议商标申请人能借助靠谱的代理机构,积极应对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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