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商标咱们说的多了,今天就来看看英文商标该怎么注册,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涉及无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1、两个无含义的英文商标,首字母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2、三个或三个以上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将有以下几种判断标准:三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20%-30%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比如“SOM”与“SMO”大约有4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3、变换一个字形相近的字母。三个字母的英文,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发生在首字母,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若发生在后两位字母,则视表现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为近似商标。由此可见,商标的表现形式,对商标审查结论的影响至关重要。
4、增加一个字母。三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个不同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若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标所容纳的不同字母越多,具体情况审查员会依据英文的整体差别,在标准范围内做出主观判断。比如“CAROLFLEX”与“CARPOFLEX”,两个商标第四位、第五位字母都不相同,但因为字母较多,所以整体看上去无太大差别,所以这两件商标为近似商标。
二、有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英文审查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含义,若有含义,要一并审查其中文翻译。有多个含义的优先审查其常用含义,同时审查其在金山词霸翻译中的第一含义。
1、两个都有含义的英文,中文含义不同,字母差别不大,或者中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很大,审查员一般判定为不近似。比如“HORSE”(马)与“HOUSE”(房子),字母仅差一个,但是含义相差甚远,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又比如“Eagle”与“HAWK”(鹰),英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巨大,读音也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但是这两个商标都译为“鹰”,所以一般会与汉字的“鹰”、“鹰牌”判定为近似商标。
2、英文的复数、不同时态、不同词性之间,判定为近似商标。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不再举例说明。
3、英文的组合商标,其中一部分有含义,整体无含义,视为无含义的英文,无需翻译。如“xpanda”和“pande”(熊猫),“xpanda”无含义,则不翻译,近似判定标准参照无含义的英文审查标准。因为字体设计而使商标整体发生变化,突出某一部分的情况除外。如果“X panda”分开,则需要检索“熊猫”、“xpande”、“pande”、“X”。
三、几个有含义英文组合为一个英文单词的审查标准
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起来,交换顺序,80%以上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商标。比如“HAWKWOLF”与“WOLFHAWK”。
因为商标局设定的英文检索算法中,对空格没有设定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英文检索时,增减空格,检索结果会有不同。所以在检索此类型英文商标时,应增加空格多检索一遍,以“hawkwolf”为例,应检索汉字“鹰狼”,英文“hawkwolf”、“hawk wolf”。
如果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在一起之后的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并且整体无明显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比如“SUNMIGHT”与“SUNLIGHT”(太阳力量/阳光),虽然都有含义,但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属于生硬的拼凑,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判定为近似商标。
而如果这两个商标稍作变化,增加一个空格,则变为了两个词组,6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即“SUN MIGHT”与“SUN LIGHT”,如果再做变化,使这两个词更像是两个部分,那么判定结果为不近似的概率会上升至80%,如“Sun Might”与“Sun Light”。
涉及到商标的问题都不简单,特别是想要注册商标的朋友,一定要做好全面的商标查询,至少尽可能的避免出现近似或相同商标。最好还是找专业的代理机构查询,更具有专业性,成功率也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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