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一件商标被提出异议但未成功,则该商标直接予以注册。原异议人只能在商标注册后进一步提起无效宣告;
2、有的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未被权利人监测到,核准注册后,权利人发现该商标有损自身权益,提起无效宣告;
3、经营者使用商标过程中被他人提起侵权诉讼,为避免败诉并确保继续使用商标,对维权者所依据的权利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4、权利人针对他人已注册的近似商标进行专项清理,提起无效宣告;
5、行业内通用词语被注册为商标后,相关经营者为解除使用妨碍而提起无效宣告;
6、遇到部分仿冒者以注册商标为“挡箭牌”实施侵权行为时,有的权利人会针对被作为侵权工具的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众所周知,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维护商标领域的良好秩序尤为关键。保护好正品商标,也正是在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正品商标遇到这种“来路不明”的亲戚,就应及时“痛下杀手”,以免造成更大的麻烦。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