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商标组合申请,只需要交一次申请费就可以,而且用起来还方便。实际应用中真的是这样吗?
一般商标申请都是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复杂一点的由文字+图形+英文组成,对于这种组合商标,申请人通常会选择组合申请。
商标组合申请有没有潜在风险?
商标驳回,国家是不退费的,这时候要么放弃,相当于钱白花了,要么就按照国家流程做商标复审,而商标复审的费用是注册的好几倍!
组合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几率更高一些,申请商标由于图形近似被驳回,而文字部分本来可以通过的,却因为组合商标带有图形被驳回,导致商标整体不通过。
由此看来,组合商标申请不仅不能为你节省申请成本,还会带来被驳回的风险。一旦被驳回,损失的不仅仅是申请费用,还有其它潜在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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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问题
但是图形的话,影响判断的因素太多,可以这样说,针对同一件图形商标,不同的人审查结果可能会完全相反。
因为国家审查商标时,不同元素是分开检索的,其中任何一项不通过,整体都是下不来的,所以申请组合商标相对来讲,驳回风险比较高,很容易出现驳回,特别加图形的商标,商标都是人为审查,因为文字的话还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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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问题
任何人注册商标,都希望快速拿证,但是万一因为组合商标里面的一项不通过被驳回了,即使做复审可以争取下来,但是复审流程也需要时间,会比正常流程多出一倍的时间。
3
使用问题
申请组合商标,后期使用会被限制,只能同比例放大缩小,需要和提交注册时的商标标样一致,不能删减或改变排版布局,也不能摘取里面的一部分单独使用,否则属于商标不规范使用。
4
费用问题
申请组合商标,后期如果想单独使用其中某一部分或改变样式,只要与提交注册的商标标样不一致,都需要再重新递交申请,花费会更多,分开单独申请就不一样了,注册下来,可以根据自身使用情况自由组合,表面上多了两个申请费用,实际使用中会发现分开申请比组合申请更划算。
写到这里,想申请商标的老板是不是心里更清晰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没有白花的钱,好多公司申请完商标以后,又申请了版权保护,要知道,版权保护可比商标保护的功能更强大。
1、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更长
著作权登记成功后,有效期根据申请人主体资格不同,有效期限也不同。
自然人:
作者有生之年+死亡后50年,并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企业单位法人:
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更广
在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其他缔约国也是受到保护的。但由于版权具有地域性,各国虽然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等具体内容则由各国自己决定。
所以申请完商标后,再进行版权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