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一定要避开这类显著性最差的商标
通用名称是指某类事物的普遍称呼或图形,法定的商品名称或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属于通用商标中的通用名称。所谓“通用名称”,即表示某一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或者型号的通常名称或者约定俗成的称谓。作为一类商品的统称,通用名称与它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之间联系最为密切,完全无法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其显著性最差,所以不能被注册为商标。
一、如何避免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1、注意宣传用语,时刻保持商标属性
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时,应避免用商标代替产品进行宣传。以美国强生公司为例,旗下“邦迪”商标因创可贴产品被消费者广泛接受而几乎成为创可贴的代名词。意识到问题后,强生把经典广告词“我爱上了邦迪”改成了“我爱上了邦迪商标”,以提醒大众“邦迪”的商标属性。
2、使用商标时,增加描述词汇
在使用商标时,可在商标之后加上产品名称,比如:将“桑塔纳”称为“桑塔纳轿车”;将“Walkman”称为“Walkman音乐播放器”;将“中华”称为“中华牙膏”等。
3、关注市场,及时维权
企业除了规范自己的行为之外,也要密切关注市场,对于市场上侵犯自己注册商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维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避免注册商标成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
4、注册防御商标,降低风险
企业在品牌形成影响力后,应在同类或不同类产品上注册防御商标,以降低商标沦为商品通用名称的风险。这对于广告宣传投入量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5、广而告之,媒体预警
在察觉到商标有成为通用名称的危险时,企业应通过广告或媒体向公众声明该商标的所有权,提醒他人不当使用属于侵权行为。
一个词汇若原本就是用来指代一类商品,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那么被禁止注册商标并无不妥。但偏偏有一些标志,原本十分“显著”,只是随着人们越来越多的使用,却变成了指代同类商品的普通名词。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