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提供更有利的商标使用证据呢?
如何才能提供更有利的商标使用证据呢?具体如下:
一、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
1、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文书上,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据等;
2、将商标使用在广播或电视上,也可以以广告牌或者是其他广告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3、将商标使用在展览会上,包括在展览会上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和资料等;
4、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都可以;
二、在指定服务上的使用
1、直接将商标使用在服务场所,可以是菜单上、也可以是工作人员的衣服上,甚至可以是服务场所招牌上等等;
2、商标使用在与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上,比如:发票、协议、维修证明等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或其他广告方式的服务上进行广告宣传;
4、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商标使用形式都可以;
三、这些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1、商标转让或许可出去后,但是并没有得到实际使用;
2、这是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3、作为赠品使用的;
4、使用在没有公开的商业领域中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四、只有这些证据也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1、只有商品的销售合同或协议等;
2、只有书面证言;
3、不能分辨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等。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