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层出不穷,每年因为商标被抢注或者商标被而已竞争使用等等,造成商标纠纷,经过长期的诉讼对于企业来说亦是成本代价惨重。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保存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是十分重要的。
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忽视了留存证据,对一些可能存在商标纠纷需要提供使用证据时,常常因拿不出而吃亏。由于商标在使用时所涉及的文件、领域等都是比较繁杂的,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需要有选择地保存有效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列举了以下几种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这些证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1、发票
发票作为各类交易中的基本凭证,是专门的用于记录经营消费活动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证据,通常在购买产品或服务等在付款或者收款时都会涉及到的凭证。对于真实有效的发片是可以十分有利的证明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的情况。
但是通常很多企业在平时的交易活动中在开具发票为了方便快捷直接忽略商标名称或者只是简写商标名称等,该种发票是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商标注册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应该注意细节,规范填写票据,表明商标名称是十分关键的。同时开具发票有着多种的形式,通常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更加具有说服力的。
2、合同或协议
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
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
广告的渠道是十分的繁多的,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
众所周知,广告的作用是利用企业的商标宣传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商标作为企业的形象代表同时作为企业知名传播的媒介,在企业所打广告的物件中把商标放置于显著的位置,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利证据。其中对已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宣传广告能更好的提供商标在使用中的各种具体的信息,时间地址等等,是更为直接有利的商标使用证据。
4、包装物
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通常企业的产品或者是服务都会在包装上注明商标,但是由于其包装物的使用上是比较随意的,对于作为商品的使用证据相对来说是比较不严谨的,通过辅助其他的证据亦能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
5、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在企业进行产品检验是需要提供商标的,其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最直观的作为商品使用的凭证。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都是通过印制在其他的媒介商标所存在的形式,因而这也能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
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往往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7、其他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产品进出LI检验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标注商标亦能做商标使用的依据。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注册商标使用的有效凭据并不是单一的存在,各凭据之间的辅助证明才能更大力度的证明注册的使用情况,因而企业在使用注册商标应该养成良好的习惯,保存好商品使用的有效凭据,避免因疏忽导致在商标纠纷中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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