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医生的粉丝。作为医生他更多的文章是医学科普,写得通俗易懂有说服力,从内容到表达都值得我学习。之所以对这段话特别感慨,是因为在这样一个不断“见证历史“的时代,我觉得很多时候“小情小爱的痛苦”,也是裹挟在时代的洪流当中。而且,无论是“在日常生活点滴中寻找生命的意义”,还是“把我们自己变得比较好”,都不容易。
也许不容易才算正常,无论是大部分普通人,还是个别大人物,又或者是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还是少数大公司。当我在商标局网站上看到这份商标异议决定书时,觉得微信也不容易。
微信大概也没有想到,上线快十年了,凭空多了个“爷”,不仅有“爷”,还有“奶”和“妹”。
不知道这位刘先生是多么热爱微信,才提出了100多件“微信爷”、“微信奶”、“微信妹”的商标注册申请,因为注册的类别颇多,所以也不知道这热线打通后会得到什么服务。有一部分商标已获初步审定,所以腾讯公司提出了多件异议申请,从上面的不予注册决定书可以看到,异议理由得到了商标局的支持,目前公开的决定中有4件“微信爷”商标不予注册。
我不知道初审审查员为什么认为 “微信”和“微信爷”并存于商标界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但人的认知差距向来就大,有人认为“微信“可以有个“爷”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虽然以我有限的认知和需求来看,有个微信就足够了,“爷”呀、“奶”呀、“妹”呀的就算了吧。还好,异议审查员也是这种观点,我也不算孤单。
仅仅就一件“微信爷”商标来看,大概算得上腾讯公司遭遇的“小情小爱带来的痛苦”,但有一百多个“爷”、“奶”、“妹”出现,就多少有点应对“时代洪流”的感觉了吧。这洪流逼着腾讯公司注册了数以千计的“微信”商标依然不能挡住更多的“微信XX”商标。我能力有限,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词汇来描述这个超级繁荣的商标时代,但身处其中,还是能切切实实地体会到这种“繁荣”带来的痛苦,也许若干年后回首,这种痛苦也会带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微信本身就具有时代特征,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运行方式。作为这样有时代性的品牌,维护其唯一性的合理之处,不仅是对腾讯公司的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相关公众利益的保护。我是坚定支持对于那些深刻影响了一代人的民族品牌,如腾讯、华为、格力等,应该从各个方面给予强保护,严厉制止和打击傍靠行为。品牌竞争力也是国力的一种表现,不把品牌作乱,是起码的要求吧。
作为商标人,我们都被裹挟在这个大量注册商标的时代洪流中,相信刘先生也是其中一员,虽然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认为“微信爷”商标能注册成功。作为普通人,我还是想努力“在日常生活点滴中寻找生命的意义”,所以通过这件案件说明两点商标注册的常识。
对于维权方来说,及时提出商标异议总是重要的,只要理由充分,证据有力,就能够得到行政机关的支持。不要认为初步审查和异议案件审理都是在商标局,就一定会结论一致。法律设置不同的程序,必有其意义。对于注册人来说,要以尊重的态度对待那些知名品牌,申请商标时要主动避让。是时候放弃傍靠行为了,毕竟这个时代洪流的主声音还是要严厉打击不诚信商标注册行为。
最后想说的是,不管多么不容易,“把我们自己变得比较好”,都应该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目的吧。包括你对这篇文章的阅读,也会让我和你都变得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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