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专利申请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为专利事业添砖加瓦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然而,对于“代理”一词,似乎常常让人有所误解。本文尝试以专利代理师在答复专利局下发的审查意见时的意见陈述书为模板,简述专利代理师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职能。
在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目前,我国专利申请量已跃居世界第一,正因为有如此庞大的数量作基础和支撑,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与此同时,为专利事业添砖加瓦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然而,对于“代理”一词,似乎常常让人有所误解,有人会问专利代理是代理销售某种产品吗?专利代理是中介吗?中介费和代理费为什么高于申请费?诸如此类。
本文尝试以专利代理师在答复专利局下发的审查意见时的意见陈述书为模板,简述专利代理师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职能。
对于“专利代理”的一系列疑问,笔者谨以从事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师”的角度,具体陈述意见如下:
一、本申请要求保护的独立权利要求1(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要求)
1. 专利代理师,其特征在于,所述专利代理师具备:
科学技术知识,用于理解和剖析机械、电学和化学领域的科学技术,挖掘技术创新点,以撰写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文件;
法律知识,用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将符合法律、社会公德或促进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专利化,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促进科学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外语知识,用于检索和分析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文件、期刊、论文和书籍中的现有技术,且用于撰写和翻译国外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文件,以促进全球科技共同进步;
经济知识,用于提供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促进科技智慧成果的转移转化,为科学技术产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注:上述撰写方式参考了专利产品权利要求的形式,但不完全符合专利法意义上的权利要求撰写。此处谨为了概括性描述专利代理师的任职要求和执业技能,但不限于此。]
二、具体说明
我国专利申请量虽然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但仍存在技术含量比较低、保护不到位以及市场前景不明朗等的问题。那么,如何提高专利的质量?如何实现专利创造由多到优的转变?这不仅仅是对企业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的考验,更是对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与科研人员配合的、为高质量的创新技术赋予高质量的法律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专利代理师的考验。
1、专利代理师的定义
专利代理师(原称:专利代理人)是自1985年《专利法》立法以来的新兴职业,从1992年开始举办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执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并经过审核的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即,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根据国际惯例,专利代理师须由品学兼优的工业产权工作者担任[1]。
简言之,专利代理师是一类具备理工科专业背景的掌握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从业人员。实际从业人员的理工科背景多为本科以上,从事涉外代理的代理师多数具备理工科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学位、或理工科和法学双学位,且精通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至少一门外语(如英语、法语、日语、德语等)。
2、专利代理师的职能
专利代理师的具体业务大致可分为提供专利咨询、代办申请手续、维持专利有效、担任诉讼代理人等。
在此,以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流程为基础,专利代理师分别在专利申请前技术挖掘阶段、专利申请和审查阶段、专利维权和运营阶段中体现不同的职能。
(1)专利申请前:专利挖掘,为创新点赋予技术价值
一项创新技术在申请专利前需要进行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双重准备工作,业内称作专利挖掘。专利挖掘是指有意识地对创新成果进行创造性的剖析和甄选,进而从最合理的权利保护角度确定用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的过程。简言之,专利挖掘,是指根据由特定需求产生的创新点而形成专利申请的过程。专利挖掘不仅仅是技术人员(或发明人)凭借其朴素的意识自发地提出专利申请,而是专利人员和技术人员主动发现、挖掘出更多的可以或适合申请专利的技术点;其主要针对专利的产生过程,更多体现为从法律和技术的双视角挖掘可专利点[2]。
总之,该阶段是一个有效沟通和孕育发明创新点的阶段,需要专利代理师在收到发明人的技术交底书后,在撰写专利之前,与发明人对产品创新点进行精准定位,继而需要进行检索、分析当前国内外的技术领域背景,结合当前研发产品的情况来提炼真正有价值的技术方案,例如企业亟需保护的核心技术、围绕保护该核心技术的外围改进技术、能解决市场痛点的新技术手段等等。
敲黑板:只有对创新技术有深刻的分析和挖掘,才能从本质上提升专利质量,这也是创造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的基础。[3]
此外,代理国际申请业务的涉外专利代理师还需要精通至少一门外语,撰写和翻译进入相应国家的专利申请文件,能够与国外申请人沟通专利咨询问题、技术方案以及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种事项。
(2)专利申请和审查阶段:为创新技术加持法律价值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不仅仅是简单地“走申请流程”,而是将发明人提供的创新技术撰写为符合专利法相关要求的法律文件。实际上,专利撰写过程是为创新技术方案赋予法律价值的过程。
专利制度是以公开换保护为法律基础。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需要呈现出合理的技术保护范围,秉持“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宗旨,该保护范围既不能宽到有损公共利益,也不能窄到无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高质量申请是高标准授权的基石。在递交专利申请及相关文件后,会进入专利审查阶段,专利局届时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阶段主要涉及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形式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和有关费用的审查,实质审查涉及专利审查员针对技术方案进行的实质和形式问题的审查,其中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对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是重要的授权必要条件之一[4]。
如此用心准备的申请文件必然会授权吗?
答案有点扎心:不一定。
在实质审查开始后,审查员基于申请文件对国内外的所有相关现有技术文件进行检索,检索的现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的专利文献以及诸如书籍、期刊、论文等非专利文献,之后结合检索结果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也即,申请文件在授权之前,必然会经历的一个阶段是答复专利审查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过程,如能凭借适当修改和意见陈述顺利通过审查,则获得授权;如专利申请遗憾地被驳回,则可选择的方式是向专利局专利复审与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甚至后续可能的行政诉讼以进一步争取授权的可能性。授权前的这一系列过程环环相扣,需时刻严谨以待。
高水平的审查授权,使得每一项被授予专利权的创新技术都具有合理保护范围的合法的稳定性。
(3)专利维权和运营阶段:为创新技术进入市场保驾护航
创新技术的保护道阻且长。专利授权不是终点,而是另一个征程的起点。一项创新技术从孕育到成长,从创新点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文件,经历了技术价值到法律价值的加持,进而步入市场,经历市场竞争的洗礼,最终通过专利的诉讼、技术转移转化、产业化布局等运营方式被赋予经济价值。
专利维权和运营阶段实际上构成了创新技术生命周期的最后一环,通过运营获得的资金将反哺和支持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和创造,以期最终实现专利权资本化的良性循环。[3]
如此循环也使得创新技术更好地呼应《专利法》第一条的立法宗旨: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5]
3、职业理想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笔者作为一个普通的专利代理师,有一个朴素且诚挚的理想:希望挖掘出一个个晶莹剔透的、闪着智慧光芒的创新点,撰写出高质量高价值的核心专利,围绕核心专利再写出一圈圈外围专利,扩展成专利海,助申请人在专利海中乘风破浪~~
专其事,利其器。共勉!
本意见陈述谨代表个人观点,如有论述不周或阐释不明之处,还望专利同僚以及关注专利代理的各位领导、朋友和家人们多多指正。如存在其他任何问题,请给予本人再一次修改及陈述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专利代理师;
[2]. 《专利挖掘》,马天旗主编;
[3]. 《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评估》,马天旗主编;
[4]. 《专利审查指南》;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