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申请Ocar商标被驳回
近日,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的“Ocar”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该商标国际分类涉9类科学仪器。
据悉,此前曾有媒体称OPPO集团已经在筹备造车事项。
谷爱凌商标被多方抢注
日前,谷爱凌发布祝福北京冬奥的视频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天眼查App显示,“谷爱凌”被多方申请注册为商标。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申请的11个“谷爱凌”商标已完成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教育教育娱乐、广告销售、灯具空调等;承德市伯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芳芳和多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及自然人申请的多个“谷爱凌”商标状态显示为“等待实质审查”或“商标无效”。
据悉,谷爱凌是中美混血,被誉为“滑雪天才少女”。她于2019年6月宣布放弃美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后为中国队夺得多块滑雪金牌。她还曾与易烊千玺共同出演北京2022年冬奥会火炬传递故事短片《冰雪之约》。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涉人工智能等领域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加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探测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在立项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
国务院: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据中国政府网28日消息,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物处置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支持银行创新内部考核管理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
一颗水蜜桃也受保护,上海知识产权首创改革“入法”
“南汇水蜜桃”的法律保护力度更大了。今天(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作为专门条款列入法规。
“《若干规定》体现了大保护理念,明确在浦东新区实施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体制、综合执法机制等一系列创新探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进一步解释说,《若干规定》还强调了“快保护”和“严保护”,对相关部委规章条款进行“集成变通”,努力为浦东新区率先构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供精准法治供。
拒绝“搭便车”,“南汇水蜜桃”筹建保护示范区
地理标志保护,与乡村振兴息息相关。获准使用地理标志的农副产品,附加值提升,“身价”也蹭蹭上涨。就拿“南汇水蜜桃”来说,自2005年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后,知名度渐渐打开,经济价值也慢慢做大。
然而,与其他地理标志农副产品类似,“南汇水蜜桃”也遭遇着“搭便车”现象。市场中,有些产品使用近似标志,有些产品巧借描述误导消费者。良莠不齐的产品,让消费者难辨真假,也使得“南汇水蜜桃”这一地理标志传播力大打折扣。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种种侵权现象,《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保护方案。具体包括不得使用相似专用标志、不得让公众混淆产地范围等。
“接地气”“可操作”,不少身处知识产权保护一线的工作者们给予高度肯定。从国家层面来看,针对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尚在探索阶段。《若干规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专列一条,正是期待在浦东新区率先探索更多保护新举措、新方案。不久前,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准筹建,“南汇水蜜桃”就作为上海唯一一家示范区入选。
加强“快保护”,从“民事约定”提升为“行政约束”
翻阅文本,许多业界人士还敏锐觉察到了法规对“快保护”的重点关切。“通常知识产权维权周期比较长,加快保护能更好激励创新,”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员留意到,许多实践中探索的“浦东模式”此次也上升至立法层面。譬如,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专利无效案件远程视频审理等快速确权服务模式。
在形形色色的“专利大战”中,“专利无效”一词屡屡见诸媒体。其实,这是创新主体在应对专利纠纷的重要救济途径。今年7月,浦东新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首批单位之一。一个多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部与浦东保护中心进行了全国首次审理庭点对对远程审理。
新兴审理模式持续涌现,让知识产权“快保护”有了丰富载体。不少市场主体还留意到,《若干规定》针对部分特殊场景梳理了细化保护方案,譬如会展业等。经多年发展,浦东新区已形成适合会展业发展的完整生态。
据不完全统计,该区会展业规模占比近全市总量一半。特别是,不少国际大展纷纷选址浦东,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部分矛盾诉求应当前置化解,由此避免会展本身成为‘爆发点’,”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保护处负责人王鉴表示,《若干规定》对会展主办方责任义务进行了清晰界定。特别是,从“民事约定”提升为“行政约束”。譬如,《若干规定》提出,如相关参展方无法提供未侵权证明,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遮盖、下架展品或者取消参展资格等措施。(王嘉旖)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