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专利分为外观设计专利、使用我虚拟性专利和发明专利,想申请专利的技术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条件。那么,申请美国专利也是这样吗?
美国专利类型
1、美国发明专利: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植物新品种专利: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块茎突起繁植或野生植物不在此限。
美国专利授权条件
1、装饰性
可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就产品作出的设计。外观设计的装饰性要求相关外观设计应当具有一定的美感,但不会要求如美术品或艺术品所呈现的美和装饰性。要注意的是,外观设计只保护装饰性特征而不保护技术性特征,即不保护产品的技术功能。某些外观设计需要借助其他因素比如流水、灯光等,才可以显示出来,但并不妨碍他们是对产品的装饰,并且可以获得专利。
2、新颖性
如果一件申请授权的外观设计与一件在先的外观设计大体相同(不要求完全相同),则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如果不同,则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申请人首先在其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成员国提出的外观设计申请,在美国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即国际优先权。申请人首先在美国提出一项专利申请后,可以在12个月内提出新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享有在先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并不丧失新颖性,即美国国内优先权。
3、非显而易见性
如果在相关领域中一般技术水平的人员看来,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作为一个整体,与申请专利时的现有外观设计之间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这项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