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各类的通知书,例如受理通知书、登记通知书等等,看到各种各样的通知,你是否凌乱了呢?小编在下文为大家盘点了专利通知书的类型,帮大家区分哦。
一、专利通知书类型
1、申请受理通知书
专利局受理处及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会检查和核对全部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主要目的是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
2、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经初步审查,对于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包括经过补正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专利申请。
3、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并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4、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包括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发出的。
5、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会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只有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才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是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的。
6、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7、驳回通知书
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实质性缺陷的,则将被驳回,发出驳回通知书。
8、复审决定书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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