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是与形式审查相对的一种专利模式,如果专利局要对当事人的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话,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依据法定的程序的。我国的专利分为三种,那么,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类型是怎样的呢?
--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类型
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类型是发明创造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不会做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制度,也称登记制度。
初步审查
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就进入了初步审查阶段。所谓初步审查就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①形式审查
主要是审查各种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是否使用了规定的格式,文件撰写是否使用了规定的形式等,审查这部分内容不涉及技术内容,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专利请求书是否使用了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其附图是否符合绘制的要求;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申请专利的,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是否有资格在我国申请专利;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规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申请费是否已经缴纳等。
--②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经过初步审查,专利申请在形式上未满足要求的或者有明显实质性缺陷的,知识产权局应当将意见通知申请入,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或者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结束后,经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其申请,知识产权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提前公布。
--专利实质审查请求书
专利实质审查请求书是由专利局以表格的形式制作的,申请人只需填制。除标题外,共分八个部分:
(1)申请人自然状况。
(2)专利代理机构说明。
(3)表明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的愿望。
(4)随送各项材料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审查费缴送方式说明。
(7)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
(8)专利局处理意见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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