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一、实用新型的转让材料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二、实用新型转让的具体流程
1.首先找到受让方,查明自己的专利到底属于哪个领域。
2.转让双方签订合同,这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最关键的一部分。合同上面应当写清楚双方的利益,保证双方是共赢的状态。
3.签订好合同之后,应该准备好相应的转让材料。比如说转让协议、变更著录项目、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在准备材料的时候,应该尽量的按照专利局的转让格式书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然后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交由专利局审查。
4.最后一步需要静静等待专利局审查,如果审查材料没有出现任何问题,那么转让成功出变更合格通知书,这段时间会经历2-6个月的时间。但是如果有问题我们应该及时地答复审查员,以减少审查时间。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问!! 商标;专利;版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