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专利在哪里申请?台湾专利制度介绍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是1944年5月29日由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专利法》。该法规定对发明、新型和新式样授予专利权,期限分别是15年、10年、5年。这部专利法于1949年1月1日在台湾地区施行2007年1月1日起,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允许新型专利权人对评价结果为新型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技术报告提出说明。
台湾审查人员在判断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时,如果有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在不影响新型专利技术报告申请人权益的情况下,应到在寄发技术报告之前,先通知新型专利权人提出说明,处理时间大约30天。当收到新型专利权人的答复意见或资料后,审查人员会在正式寄发新型技术报告之前判断是否修改或变更对前述权利要求的评价结果。
申请台湾专利可以通过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希望在台湾地区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独立向台湾经济局提出申请请求,并经过其审查。申请台湾专利现在比较便捷的方式是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申请的方式,因此专利申请只要注意找对理机构,做好相应的申请做好保密合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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