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工作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向各地发布通知,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将推动试点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指标,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
该通知要求,各试点地方形成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和管理规范,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指标和信用评价模型。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关文件和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有关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书。制定规范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联合惩戒、公开公示、异议、信用修复等有关政策文件。形成失信主体行为清单、惩戒措施清单,并对行为、措施分级分类。规范信用报告管理和使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地市推进。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查和研究。
据了解,该试点工作的申报主体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遴选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市、区县重点推进。试点时间自试点批复至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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