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债务都是需要有担保的,不管是物还是人。有人会有疑问,作为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是否可以为债务做担保呢?面对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赶紧来看看吧!
一、著作权可以为债务做担保吗?
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务的担保,是因著作财产权的可转让性。
著作权作为债务的担保的具体形式表现为:用著作权设质,即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著作权人将其财产权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作为质物。如果债务人不按约还债,债权人有权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全部价款优先偿还债券,其中债权人即成为质押关系中的质权人,著作权人则成为出质人,约定特定期限和范围的著作财产权则称为质物。
著作财产权的质押在我国担保法中属于权利质押,不仅当事人应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而且还应向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著作权担保质押合同
著作权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该登记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在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如果著作权质押合同发生变更和注销,亦同样必须办理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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