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至29日,由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两名审核员组成的审核组对大连化物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2020年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这是继2019年度初次审核之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大连化物所副所长蔡睿、职能部门和研究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审核的首末次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
在两天的审核中,审核组通过远程审核的方式对大连化物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策划、运行以及内审和管理评审等过程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管理者代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审核组认为,大连化物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审核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项,顺利通过了本次监督审核,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被推荐保持认证。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于2017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贯彻、实施《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于科研组织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增强科研组织的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连化物所于2019年5月通过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我国第一家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科研机构。本次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是对大连化物所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肯定,有利于促进该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均有所提升,相关工作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科研创新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也为院内其他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冯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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